《全国工商联商会团体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发布
10月26日,民营经济标准创新大会在上海召开。会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前主席、全国工商联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主任张晓刚受全国工商联、全国工商联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委托发布了《全国工商联商会团体标准体系建设方案》。
《方案》的制定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标准化工作的重要部署,有力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努力以高标准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以团体标准为商会赋能提能。《方案》分为商会团体标准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建设原则、基本架构、组织依托、政策支持、国际合作、认制程序及编号等7个部分。
《方案》指出,加快构建全国工商联商会团体标准体系,是工商联组织引导民营经济领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化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重大举措和实际行动,有利于综合运用技术、管理、服务等标准共促“两个健康”,有利于统筹国标、团标建设以高标准助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有利于以团体标准为商会赋能促进会员企业自律规范,有利于助力民营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经贸活动,有利于探索以商会标准体系为依托增强国际话语权,推动民营企业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方案》明确了新时代构建商会团体标准体系的基本原则,强调坚持系统性、规范性、继承性、扩展性,区分技术类、管理类、服务类,按照一体化、分行业、有步骤统筹推进。根据《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全国工商联、国家标准委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引导和规范工商联所属商会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的意见》,重点支持高端制造、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行业商会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的团体标准。
《方案》确定,适时组建全国工商联(中国民间商会)商会标准化组织,有序开展商会团体标准的认定、制定、审核、发布等工作。支持各级工商联成立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各类工商联所属或所联系商会设立标准技术委员会、起草工作组等组织,协同推进商会团体标准体系建设。
《方案》要求,进一步明晰和细化商会团体标准的直接认定和组织制定程序。严格审核、专业把关,将符合条件的直属商会或地方商会已经发布的团体标准认定为全国工商联(中国民间商会)商会标准化组织标准。科学论证、严谨编制,牵头组织制定全国工商联(中国民间商会)商会标准化组织专项标准。全国工商联(中国民间商会)商会标准化组织采取统一编号,对外发布商会团体标准。
《方案》提出,创造条件推动制定支持政策,对积极引入、有效应用全国工商联(中国民间商会)商会标准化组织标准的商会及企业给予适当增信、适时扶持等激励,鼓励民营企业以高标准迈向高质量,支持工商联商会以标准提升自治自律能力。同时,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稳步推进与国内国际相关机构的标准化互认、共建、共享等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