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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万行业协会将与行政机关脱钩

       7月8日,中办、国办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下称“方案”)对外发布。方案提出,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今年下半年将选择100个左右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始第一批试点。

       机构、资产、人员全分离

       近年来,一些行业协会商会借用行政资源、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凭借垄断地位乱摊派、乱收费等行为饱受社会诟病。随着方案的公布,我国近7万家行业协会商会将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各级行政机关脱钩。方案提出“社会化、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提出在5个方面全面脱钩,明确提出“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

       方案对脱钩的实施确立了时间表,对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其中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成立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民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民政部将设立试点工作办公室,牵头负责具体工作开展。该负责人介绍,今年下半年将选择100个左右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始第一批试点。根据部署,2016年总结经验、扩大试点,2017年在更大范围试点,通过试点完善相应的体制机制后全面推开。据了解,在地方层面,今年下半年将首先选择几个省一级协会开展试点。“脱钩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各业务主管单位作为责任主体,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专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确保责任到人。”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行业协会商会为何要脱钩

       据悉,我国行业协会商会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不足1000个发展到2014年底的近7万个,每年以10%到15%的速度增长,在各类社会团体中数量最多、增速最快。“这些行业协会商会在积极反映会员诉求、参与相关产业政策研究制定、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行业管理、协调国际贸易纠纷、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民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该负责人介绍,一些行业协会商会是随着政府机构改革和专业部门的撤销设立的,与政府之间有着密切关系,有的甚至借助行政主管部门的影响力向会员企业摊派会费,热衷于乱评比、乱表彰,增加企业负担。例如,审计署公布的2013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显示,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2013年在受住房城乡建设部委托进行绿色建筑标识评价过程中,未经批准违规收取参评单位评审费1418.55万元;中华医学会未经批准违规收取资格考试复训费1965.04万元,将618个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的1.14亿元收入存放账外。同时,协会商会的领导大多由业务主管单位推荐,部分协会商会习惯于依靠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工作,一些行政主管部门也习惯将协会商会作为其附属机构直接指挥。

       此外,自身能力建设不足等问题也比较突出。部分行业协会商会尚未建立起现代社会组织制度,内部治理不完善,组织机构不健全,民主管理不落实,财务管理不透明,自律性和诚信度不高,社会公信力不足,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

       脱钩后政府怎样监管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脱钩不等于脱管,脱钩后要切实加强监管,防止出现管理上的“真空”。民政部门作为登记管理机关,对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据介绍,民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活动及其负责人的管理,建立负责人任职条件、负责人产生办法、约谈、警告、责令撤换、从业禁止等管理制度,落实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制度。强化负责人过错责任追究,对严重违法违规的,责令撤换并依法追究责任。推行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前公示制度、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同时,民政部门要通过检查、评估等手段依法监督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资金、活动、信息公开、章程履行等情况,建立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档案,探索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建立“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此外,民政部还将配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做好涉企收费清理、减轻企业负担、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专项活动。对行业协会商会利用业务主管部门影响、借用行政资源、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凭借垄断地位乱摊派、乱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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