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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刚果(金)使馆提醒中国公民勿携带违禁物品出境

作者:商会国际联络部  来源:驻刚果(金)使馆经商参处  发表时间:2014-08-07 10:49:13  热度:2390℃

       中国驻刚果(金)使馆子站于今年7月30日发布公告,提醒中国公民遵守刚果(金)有关规定,勿携带违禁物品出境。有关警示内容如下:

       近期,我侨民因从刚果(金)出境时携带了禁止出境物品而遭刚海关等部门罚没,有的还被拘留。驻刚果(金)大使馆提醒中国公民遵守刚果(金)有关规定,不携带以下刚禁止出境物品【象牙及象牙制品,黄金、钻石或其他手工采矿产品,各种原石、原矿(除非持有许可证),勘探矿石样品(除非是勘探许可证持有人并获得矿业部地质局或其下属的地方办公室盖章同意),所有放射性矿物,动植物种子等。】出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另外,携带下列物品出境应遵守相关规定:艺术品(携带超过四件的,需到文化艺术部申请许可,并支付相关费用),酒或酒精饮料(不得超过个人合理使用量),美元现金(不得超过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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