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与中国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为会员企业提供1000亿元融资支持
2014年12月17日,我会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中国银行同意向我会辖内的会员企业提供不少于1000亿元的融资支持。此次协议的正式签署标志着我会金融支持会员企业“走出去”取得实际进展。
自2013年下半年以来,我会就会员企业有关服务需求组织了一系列调研。金融服务已成为民企海外投资的瓶颈和对商会服务的主要需求,为此,秘书处又对建设金融服务民企平台做出具体安排。今年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召开“民营企业走出去金融服务座谈会”后,秘书处争取央行的支持,并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与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具体明确合作内容,陆续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到目前为止我会累计授信额度已达到1800亿元。我会与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民生银行的合作也在落实中,为此秘书处特别聘请了具有丰富经验的国内外金融专业人员组建了“商会金融服务中心”承担起专业金融支持的相关服务工作。
我会与中国银行总行正式签署该协议在服务内容上均有新的涵盖,其中中行将发挥全球海外机构的资源优势、环球金融服务优势及其多元化平台优势,为我会会员企业提供全球投资信息服务;公司贷款、国际结算、贸易融资等全方位金融服务;及收购兼并、财务顾问、证券销售、衍生产品、资产管理等在内的多元化金融服务。相关授信均由中国银行总行进行审批。同时,秘书处也将利用商会的平台优势,做好支持和服务工作,筛选资质优良的会员企业推荐给中行。
商会与中国银行以及同其他金融机构的务实提供金融解决方案,也将会承担起保驾护航的责任并为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树立合作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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