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联关于民企根据需要申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的提示
各有关民营企业: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部分民营企业在货物及物流等方面遭受严重影响,可能导致国际贸易合同或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的规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可以出具不可抗力证明。日前,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开发了线上认证平台,实现“不见面办公”帮助企业线上办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经我部商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凡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民营企业可登陆线上认证平台http://www.rzccpit.com/,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办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企业需提交的佐证材料:
1.企业所在地政府、机构出具的证明/公告
2.海陆空相关延运、延飞、取消等通知/证明
3.出口货物买卖合同、货物订舱协议、货运代理协议、报关单等
4.其他所能提供的材料
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10-82217027/7035/7010
企业亦可与当地贸促会联系办理,联系方式参见https://www.rzccpit.com/company/organization.html
全国工商联联络部联系人:许聪,010-58050738,18810439286
附件:申请新冠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操作流程
全国工商联联络部
2020年2月6日